4月28日下午14:00,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市海洋发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陈丕松,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、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宋志明介绍2023年威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有关情况。
为做好2023年威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,我市先后印发了《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2023年威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文件,不断健全市、县、镇三级海洋渔船综合管控体系,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渔港主体责任,织牢织密海洋伏季休渔管控网络,落实落细各项管理措施。
伏季休渔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,既需要各区、市政府(管委)高度重视和各级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,更需要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。为此,市海洋发展局、各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均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,具体信息已在全市各渔港张贴公布,市民朋友也可以关注威海渔政微信公众号查询。请广大市民发现违反伏休规定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,将根据举报线索,立即予以核查处理,也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2023年的伏休方案明确规定: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船籍港所在区市休渔,所在区市容纳不下的,可以在我市其他区市指定渔港停靠休渔,但应征得休渔渔港所在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同意。我市渔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返回船籍港,需要在外省停靠休渔的,须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,由省农业农村厅协商当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,在指定渔港停靠休渔。威海籍公民经营的外省籍渔船,因所在省份渔港条件限制、无法容纳等原因申请在我市休渔的,由该省份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与省农业农村厅协商同意后,可以在我市指定渔港停靠休渔。
2022年伏休期间,我市以荣成市为试点,选取15艘大马力渔船作为“护渔船”对周边渔场的违规网具展开协助清理,整个伏休期全市共清理没收违禁渔具7880套,成效显著。今年伏休期间,我市将“护渔船”清网范围扩展到全市所有沿海区市,“护渔船”数量由去年的15艘增至今年的33艘,清网范围扩至我市周边所有渔场,力争取得更高成效。
休渔并不代表所有渔船都不能出海,也不意味广大市民朋友在这一段时间里吃不到海鲜。
不休渔的钓具渔船、休闲海钓船、远洋渔船、专项捕捞(鱿鱼、海蜇)等都可以向市场供应新鲜渔获物。
我市是海产品养殖大市,伏休期间正是我市养殖水产品大量上市的时间,对虾、梭子蟹、鲈鱼、牙鲆、多宝鱼、石斑鱼等养殖海产品都可以在伏休期间出塘上市。
坚决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及时传递各类预警信息,守听全国渔业安全应急值守电话“95166”,对突发险情或事故,第一时间积极妥善组织开展救援。
符合扣减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情形的,按规定扣减渔船相应的补贴。对纳入镇街编号管理的钓鱼船、养殖船等,一旦伏季休渔违规,按照涉渔“三无”船舶依法依规处置。持有《专项(特许)渔业捕捞许可证》、采捕养殖水产品、运输养殖活鱼等渔业船舶违规的,除依法处罚外,取消该船及用船单位下一年度申请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