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onymous 发表于 2019-6-5 08:25:33

物业知识解读(四)

  在5月29日的节目中,详细介绍了各部门单位在小区管理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职责,但在实际生活中,大家还是有不少疑问,在这期的节目中,就围绕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。
  记者: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有哪些行为是业主不能做的呢?
  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于金水: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管理规约、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,不得有这么几种行为:一是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;二是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、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;三是侵占、损坏楼道、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;四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;五是随意倾倒垃圾、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;六是堆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,排放有毒、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;七是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;八是赌博、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、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;九是法律、法规和管理规约、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。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,应当予以劝阻、制止,并报告有关部门。
  记者:您刚才介绍了业主不得侵占、损坏楼道、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,但是实际生活中,有个别业主不遵循规定,在公共绿地种菜,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制止呢?
  于金水:绿地属于小区的共用设施,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,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占用。如果发现个别业主有类似侵权行为时,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、制止,如果当事人不听劝阻,可以向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报告,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会依法查处。所以希望广大业主能够自觉维护小区绿化。
  记者: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在规定中,物业服务企业、开发建设单位以及业主都有相关的维护、维修、保养等义务,那么,如果小区路面出现破损,具体应该由谁负责维修?
  于金水:如果说小区内的路面、屋顶、基础等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,应该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;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应该由全体业主负责。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,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;未交存的,由相关利益业主根据维修工程所需资金按比例分摊。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的费用不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,但可以委托物业企业帮忙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,也可以聘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。
  记者:那么,像电梯这种特殊设备维需要修更换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承担?
  于金水:如果在保修期内电梯出现损坏,应该由生产企业负责维修,超过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以及电梯达到使用年限后,需更换或大修的费用,由拥有电梯所有权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,如果业主交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,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。
  记者:那么小区内的供水、供电等事项由谁来负责管理和维护?
  于金水:住宅小区内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视和宽带数据传输等是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的,他们承担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、养护、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。住宅小区内的变电、二次供水、换热、燃气调压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设计、建设、维护和管理也是由他们负责。
  记者: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中,如果他们没有履行到位是不是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?比如说小区内出现失窃案件,这种情况下,是不是应该由负责小区安保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承担责任?
  于金水:对于小区出现失窃案件的问题,在住宅小区的秩序维护、安全防范等方面,物业企业提供的是一种协助性管理服务。如果业主财产被盗,鉴定物业企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、负责赔偿,关键要看物业企业是否履行了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约定,如果物业企业自身行为有过错,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;如果没有过错,则不须承担责任。对于此类纠纷,应由当事人与物业企业协商解决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。
  相信通过连续的报道,大家对小区物业方面的知识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。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,可以拨打电话8350727进行咨询。(任呈美)来源: 文登传媒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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